各二级学院、各位毕业生:
为维护国家学历教育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加强学历证书管理,规范并完善学历证明书办理制度,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26号)、《kok综合体育普通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同意,对学校毕业证明书办理作以下规定。
一、办理前提
学历证明书是因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等原因而开具的,对其原证书所表明的学历状况进行认可的书面证明。办理学历证明书,必须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学历证明书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办理范围
按照国家招生要求录取的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
三、需提供的材料
1.办理学历证明书申请表(见附件);
2.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备注“办理学历证明书”);
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其中之一;
4.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两张及同版电子照片。
四、注意事项
1.学历证明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同时对注册的原学历证书标明作废,学历证明书只能办理一次,若再次遗失则不再补办。
2.学历证明书应本人到二级学院办理,如有特殊原因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经毕业生本人授权的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附件:kok综合体育学历证明书办理申请表
kok综合体育学生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