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按照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到乡村工作,积极投身服务乡村振兴,在青年中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请各学院紧紧围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部署,结合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单位《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的通知》、《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宣传组织本学院符合条件的青年进行申报,支持广大青年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奉献青春、建功立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一、项目招募范围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工作内容
2021—2022年度,由中央财政支持,省级财政补贴,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西部计划志愿者(包含延期志愿者、新招募志愿者和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从事为期1至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2021—2022年度西部计划紧紧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部署,实施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7个专项(见附件l)。岗位设置严格落实基层导向、乡村导向,重点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当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县的乡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全国乡村振兴科技引领示范村镇调整。巩固和扩大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的实施规模,助力培养和输送青年人才。巩固乡村教育专项规模,助力提升乡村教育实效。扩大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乡村社会治理专项规模。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服务期满志愿者扎根当地,深化优秀人才跟踪培养。进一步凸显西部计划实践育人的功能,凸显西部计划的志愿性,搭建助力志愿者在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练就过硬本领、投身强国伟业的平台。
三、报名方式
我校应届毕业生通过微信公众号“西部志愿汇”(菜单栏中的“我要报名”)或登录西部计划官网(http://xibu.youth.cn),在西部计划报名系统中进行注册报名。如实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表格后,需本人签字,并经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另附本人经学院盖章确认的学习成绩单。所有材料上交至院团委办公室,院团委将对报名志愿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组织入选志愿者集中体检及公示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组织志愿者于5月20日前完成报名手续,收取报名表,完成初步审核;院团委将在5月30日前,通知所有上交报名材料的学生,参加校团委组织进行的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完成选拔工作;6月上旬,组织最终入选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参加体检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录入体检结果;6月中旬前,完成公示并与志愿者签订招募意向书(见西部计划官网);7月1日前,汇总并审核录取名单;7月5日前,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7月20日前,完成志愿者补录工作。
(二)招募选拔标准
基本要求:志愿者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的前70%;通过高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志愿服务经历、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者优先。
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特别要求:符合西部计划志愿者选拔标准,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师范类、农学类、医学类以及相关专业优先,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的优先。服务西藏志愿者要符合西部计划赴藏志愿者的体检标准。
(三)集中培训及上岗
1.集中培训和派遣
7月下旬为集中培训时间,经校团委统一审核通过并完成岗位对接的志愿者,请携本人的《确认通知书》、毕业证或学位证、本人身份证件参加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和出征仪式。省项目办将于7月下旬确定志愿者培训报到具体地点、日程安排、主要内容、联系方式等。培训结束后,由服务地项目办将本地区志愿者集中接到服务地。
2.志愿者补招、签订三方协议
派遣之前,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省项目办在本省派遣指标内,结合前期招募选拔情况进行同等数额选拔补招。补招严格按照相关选拔条件及体检程序执行,经培训后派遣上岗。
到达服务地后,志愿者要在8月上旬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确认完善有关信息,完成二次注册。8月中旬,由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志愿者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志愿者要按照所签订三方服务协议的服务岗位上岗。
五、政策组织保障
1.政策保障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 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单位 《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特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6)出省服务的和在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2.组织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竭诚为志愿者服务,加强志愿者日常服务管理及就业服务保障等工作。完善考核机制,做好西部计划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坚持“使用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加强志愿者上岗培训、日常学习、就业服务等方面的教育服务工作。发挥政策导向、事业留人、典型引导和情感因素等作用,鼓励和引导服务期满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为服务期满志愿者积极提供就业岗位信息等服务,帮助和引导志愿者自主择业、流动就业。
各级项目办在志愿者岗位对接或日常管理中有疑问、有困难的,可以与省项目办沟通协商解决。
六、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南疆四地州、西藏每人每年4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
2.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
省项目办统一为服务省内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购买单项保额不低于8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含意外身故、意外残疾)、重大疾病(含急性病身故)等商业保险,购买一定数量的补充医疗险。保险生效期为志愿者到服务地报到前3天,保险截止期为志愿者服务期满离开服务地后3天,确保服务期全覆盖。
3.志愿者体检费
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各高校项目办实际招募情况报销。2021年体检报销标准以全国项目办关于202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报销标准为准。
4.其它经费
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范围。
七、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在非定向应届毕业生中进行宣传发动,并协助做好报名学生的学院初步审核工作。
报名材料请统一报送院团委办公室(电子稿发至邮箱:xcdqzyxytw@163.com)。(联系人:尤薇,联系电话:0374-3189978)
共青团kok综合体育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
附件:1.2021年西部计划专项介绍
附件1
2021—2022年度西部计划专项情况
专项 名称 |
专项简介 |
选拔标准 |
乡村 教育 |
在乡镇及以下中小学从事教学等基础 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互联网+教育”,推动高校资源参与提升当地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积极参与当地县域教育综 合改革。本专项包括研究生支教团。 |
符合西部计划及研究 生支教团选拔标准,师范类专业优先。 |
服务 乡村 建设 |
在乡镇及以下农业、林业、牧业、水 利等基层单位参与农业科技与管理、 现代农民培育、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 设工作;协助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 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等巩固脱贫 攻坚成果的工作。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合作经济、农村电子商务、 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生态保护 等领域参与相关工作。 |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农业、林业、牧业、水利等涉农专业,资源 环境、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等专业优先。 |
健康 乡村 |
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乡村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防疫、监测、管理、诊治、关爱乡村医生等工作。在乡村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教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升居民文明卫生素 质。 |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 准,医学类专业优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