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书
1、读者持本人身份证(目前图书馆采用个人身份证作为借阅凭证)到图书馆通过读卡器识别身份方可进行图书借阅。
2、读者进入期刊阅览室,只能凭借阅证进行阅览,不能外借。
3、读者凭借阅证进入图书借阅室,先在书架上挑选自己想要借阅的图书,取下阅读后如不想借的图书,请放回图书原处或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放在指定位置。
4、选好要借阅的图书后,请将身份证放在读卡器上,同时把图书条码对准扫描器,等工作人员提示借阅成功,即完成借阅。如遇借阅同学较多情况,请大家排队顺序办理。
二、还书
读者归还图书不需要出示身份证,但必须在图书馆工作人员检查完图书的完好程度后,才能办理还书手续(温馨提示:读者可核对图书是否已从自己的账号消除),如是超期借阅,应先接受相应处罚后再行还书。
三、借阅期限
每本图书外借期限为教师10个月,学生3个月,从借阅当天开始计算,请读者切勿超期,如需续借,请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
四、续借
读者如要续借图书,必须持要续借的图书到图书馆借阅室办理续借手续。每本书限续借二次,续借图书的借阅时限从续借当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