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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k综合体育 实验(训)室安全管理规定
日期:2017-07-03 00:00:00  发布人:设备与实训管理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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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训)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实验(训)室是进行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二、实验(训)人员进入实验(训)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训)室的规章制度,严格按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实验(训)。仪器设备未经本室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擅自启用。

    三 、实验(训)人员应能够正确使用电器设施和消防器材,在电器设备安装、电源线及其联接时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

    四、每学期(或一季度)实验(训)室主任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主要是防火、防爆、防盗、防污染),保证消防器材有效,门锁窗户保险可靠,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

    五、对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物品的实验(训)室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专门的安全条例,上述物品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发放,防止造成事故,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六、在进行有一定危险性的实验(训)时,应有安全措施,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故障应立即停止实验(训),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和排除故障后方可进行实验(训)。

    七、实验(训)人员(包括学生)在进行实验(训)时,凡因违反实验(训)室安全条例,违反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不听指导而造成责任事故,要追究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和经济赔偿。

    八、实验(训)室应设专人担任安全员,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实验(训)室人员下班(或离开实验(训)室)应检查实验(训)室的安全,关闭电源、水源及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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