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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6〕355号)和《kok综合体育教学及实训设备管理办法(试行)》(许电院〔2016〕20号)文件精神,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保障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正常秩序,结合实验室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切实保障实训室安全,促进实训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对因实训而引发的突发性事故,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确保实训室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做好事故发生后的补救和善后工作。
二、突发事件的分类和分级
突发事件是指在实验室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的紧急事件。
(一)突发事件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两类。
1.自然灾害:可能影响实验室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水、风暴、雷电、冰冻、地震等非人为因素而形成的灾害。
2.事故灾难:事故灾难包括易燃易爆物、废弃物、放射性物品、水、电等,由于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灾害事件。
(二)根据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进行预警。分级标准是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三、突发事件的预防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在必要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安全疏散标志等,明显位置上公布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法,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一)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建设,不断修订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经常开展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急处置队伍的实战能力。
(二)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所需的应急设施和必要的经费。
(三)在确认可能引发某类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后,应根据各自制定的应急预案及时部署,迅速通知有关部门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四、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由学院实训室安全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执行应急预案,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
(一)突发事件报告时限、程序及内容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等环节,每一起突发事件都必须作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首次报告要快,进程报告要新,结案报告要全。
1.首次报告
发生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向学院实训室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报告的内容必须包括: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和时间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尽可能报告的信息内容包括:事件初步性质、严重程度及发展趋势、可能的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等。
2.进程报告
进程报告内容为突发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原因或可能因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等。对于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进程报告除了向学院实训室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学校及相关部门。
3.结案报告
在事件处理结束后,学院实训室安全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学校提交结案报告。
结案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产生的原因、应急处置的过程(包括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效果)、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并提出责任追究及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等。
(二)应急处置措施
1.突发事件发生后,实验室负责人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院实训室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组长接到报告后,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本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有效处置,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
2.在学院实训室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快速作出应急反应。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下列措施: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迅速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并加强巡逻;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害,封闭、隔离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损害扩大的活动;抢修被损坏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
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4.事后,要对其他实验室和相关人员及学生进行教育,要及时部署和落实学院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类似突发事件再次发生。
(三)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或超出事件发生单位处置能力,需要学校协调处置的,由事件发生单位及时联系上报学校,再由学校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和指导,协同开展处置工作。
五、善后处理
直接应急处置和救助活动结束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处置转向补救和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秩序。
(一)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二)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做好稳定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工作。
(三)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四)总结经验教训,引以为鉴,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事件侦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