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19〕110号)(附件)文件精神,请各单位认真对照文件中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的评选条件,参照学院优秀教师推荐程序,于5月21日上午12:00前报人事处,人事处汇总后由学院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予以研究确定,通过的人员需于5月24日前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服务平台http://www.hnzjgl.gov.cn,按系统操作说明认真填写相关电子数据。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huanjichu2006@126.com。
人事处
2017年5月14日
附件:河南省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