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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垃圾短信说“再见”
日期:2020-09-23 10:46:28  发布人:科研外事中心   浏览量:

跟垃圾短信说“再见”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0-09-21

 

  “优惠倒计时”“折扣活动中”“限量优惠券”……每逢“双11”“6·18”等购物节,垃圾短信便向潮水一般涌来,令用户不堪其扰。更有人时不时打来电话“关心”你的生活,从保险业务到培训课程一一安排妥当,生怕你“错失良机”。如此骚扰,是时候“根治”了。

 

  近日,工信部发布《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意在为根治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上“硬招”,让这些扰民的垃圾讯息从“屡禁不止”到“无处遁形”。

 

  垃圾讯息成为现代人“无法拒绝的苦恼”,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相关统计显示,2019年,37.2%的网民平均24天就会接到一个骚扰电话,8.5%的网民甚至每天都会接到5个以上骚扰电话。近年来,依托相关部门的重拳整治,通过手机号码直接发送的垃圾短信近乎销声匿迹。但与此同时,发送垃圾短信的不法分子手段更加隐蔽,且不断拓展“战场”。运用短信群发平台、垃圾短信车等一系列智能手段,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越过法律监管,让手机用户难以招架、无处躲藏。

 

  屡禁不止的根源是巨大的商业利益。对于商家来说,群发短信是推广商品或服务的优质选择:门槛低,短信可以简化流程、跳过拦截,直达目标用户手机;成本低,群发越多、价格越低。成本低于1角的短信能换来一个客户,无论怎么算,短信营销都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面对猖獗的垃圾短信,工信部应时而动、再度出击,整治措施全面升级。其一,治理手段从消费者“事后投诉”升级为“事前授权”,对消费者拒接、拒收信息和电话的权力有了明确规定和界定,用户未明确同意的,同样视为拒绝;其二,“不得擅自变更、隐藏、冒用电信网码号”等规定聚焦码号资源等源头端,加大发送端口检查力度;其三,工信部将建立全国统一的“谢绝来电”平台,引导相关组织或个人尊重用户意愿规范拨打商业性电话。

 

  “花样翻新”的垃圾短信需要强而有效的法规监管,规定出台后,相关部门应进一步细化落实,斩断非法链条的每一根触角,还公众一份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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