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工作,防止发生用电事故,本着“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结合kok综合体育官网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牢固树立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意识、爱护用电设施,自觉学习和掌握用电常识,做到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
第二条 不得在宿舍及公共区域私自拆接电源;不得私自安装灯头、增设供电设施及供电线路;不得拆修配电设施等。
第三条 寝室内使用各类电器不得超过300瓦。
第四条 禁止使用假冒伪劣电器、无国家强制性3C安全认证标志或者有故障的电器产品;不得擅自接触配电设施或将照明灯头、电源接口移近易燃物(蚊帐、棉质、纸质物品等)使用。
第五条 严禁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热炉、电熨斗、微波炉、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器、电热水器等以及其它可能导致超负荷用电、安全系数较低,以及与宿舍功能不相适应、妨碍水电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电器。
第六条 学生宿舍用电设施的维护和维修由后勤处负责。任何人不得私自在寝室内更改、拆卸、安装电源线路、插座、插头等,也不要把铁钉等硬物凿入墙面,以防发生电线短路、触电等意外事故。发现宿舍有电线损坏、裸露、漏电等现象及用电设施有损坏的应主动、及时向宿舍管理员申报维修;后勤处第一时间安排人员维修。
第七条 寝室无人情况下必须切断所有电源,做到“人走断电”,防止发生火灾。
第八条 在宿舍内发现禁止性电器设备,一律没收 !
第九条 违反用电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造成个人、集体或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责任自负,触犯法律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后勤管理与基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