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教代会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广泛听取广大教职工对生活福利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学校有关福利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参与学校召开讨论有关教职工工资、福利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及相关管理办法的制订,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
3、负责实施工会“送温暖”工作,包括对生病住院职工的慰问以及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等。
4、处理和落实教代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提案。
5、教代会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